事业编制教职工离职办理流程
一、教职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的,应提前2个月向所在任务组或部门提交离职报告,并填写《太阳成集团教职工离校申请表》。
二、经任务组或部门负责人同意离职后,教职工将个人、任务组或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的离职报告,连同《太阳成集团教职工离校申请表》(附件1)一并提交管理服务中心人事秘书处。
三、人事秘书提交党政联席会讨论。经会议讨论通过,人事秘书将《太阳成集团教职工离校申请表》(附件1)、离职报告、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一并提交学校人事部,待人事部审批反馈。
四、接人事部同意离职的反馈意见后,人事秘书通知离职教职工开始办理离职、工作交接等手续,离职教职工填写《教职工离职工作交接表》(附件2),经本人确认,任务组或部门负责人、相关责任人或交接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提交人事秘书处。人事管理服务中心启动离校手续办理(具体见线上师生服务大厅-个人事项-人事服务-教职工离校(https://ehall.sdu.edu.cn/jsfw1.htm)。
五、不向所在任务组或部门提出书面离职报告而擅离工作岗位,或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等情况,经任务组或部门负责人申请,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单位可与相关教职工解除聘任关系,并提请人事部办理离校手续。
六、退休或离休教职工填写《教职工离职工作交接表》(附件2),依学校相关流程办理离校手续。
非事业编制教职工离职办理流程
一、教职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的,应至少提前1个月向所在任务组或部门提交离职报告。
二、经任务组或部门负责人同意离职后,教职工将个人、任务组或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的离职报告提交管理服务中心人事秘书处。
三、视情况提交党政联席会讨论或直接交由单位负责人审批。获批离职后,教职工开始办理离职、工作交接等手续,填写《教职工离职工作交接表》(附件2),经本人确认,任务组或部门负责人、相关责任人或交接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提交人事秘书处。
四、按照学校非事业编制聘用管理流程,教职工通过线上办理离校手续(具体流程详见附件3)。
五、不向所在任务组或部门提出书面辞职报告而擅离工作岗位,或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等情况,经任务组或部门负责人申请,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单位可与相关教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并提请人事部办理离校手续。
六、退休或离休教职工填写《教职工离职工作交接表》(附件2),依学校相关流程办理离校手续。